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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暴不斷卻不敢離婚》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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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暴不斷卻不敢離婚》 廖輝英

飽受家暴之苦的乖乖說:五十二歲的她結婚二十二年,有個視障的孩子二十歲,先生吃喝嫖賭樣樣都來,退伍七、八年來,夫妻吵得更凶,先生常摔東西、推倒飯菜、罵人、打人;她雖曾多次驗傷申請保護令,但在他好言相求下又撤銷。這次他用熱湯燙她,她真的申請保護令,並已開庭一次。先生揚言,只要他上法庭,就只有離婚一途,這又讓她害怕起來!她帶著視障孩子,身體又不好,怕養不起;而他有終身俸、有房租有地租…可不離又每天提心吊膽,如何是好?

我的意見:
  人無法活在恐懼之中,更何況是打罵或更可怕的熱燙對待。婚齡二十二年,積弊已成,現在來談如何改善夫妻關係,為時已晚;更何況乖乖申請保護令已上了法廷,按照妳丈夫的個性,只怕不會善了,因此希望妳有最壞的打算和最好的準備。前者就是離婚,後者是給妳及視障的孩子在離婚後能有最好的生活保障。這兩件事情,如果藉助專業協助,比較有勝算的可能。因此,如能找專業律師〔或請婦女新知、晚晴協會等義務律師〕協助打官司、爭取贍養費及視障孩子的權益保障,可能比較有利。〔打官司可能需要七到十萬的律師費,申請保護令或可有義務性的社工協助,請盡力爭取專業幫忙〕
  事情己發展到這個地步,即使妳不想離婚,只怕往後和妳先生相處也有困難;如果他記仇用其他方式報復,妳會更不好受。除非妳改變心境和態度,眼不見耳不聽,心淨不再與他爭吵,否則如何禁絕暴力?但是,妳可以忍耐嗎?有必要再這樣忍耐下去嗎?請自我斟酌。

【民國100年10月16日 - 聯合報家庭副刊 - 女人大轉彎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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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廖輝英,生於台灣台中縣豐原市,中學就讀於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,畢業於台灣大學中文系,為當代知名作家。大學畢業後先以文案身份服務於廣告公司,自1980年代屢獲文學獎而活躍於文壇。擅寫女性在社會變遷中的處境,至今已有不少作品被改編為電影或電視劇。目前亦活躍於螢光幕前,更曾發展之多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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